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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拍微电影宣传保护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15-06-18 字体:【大 】【中】【小】
自拍微电影宣传保护未成年人
在市区北濠东村社区,一台单反相机、4个小演员和一群关注青少年法律保护的邻里居民拍起了“电影大片”——
小演员感叹明星不容易
近日,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北濠东村社区党委联合关工委开展青少年保护宣传活动,宣传短片主要演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四章社会保护的部分内容。“我们旨在通过一种比较轻松的方式来演绎《未成年人保护法》,带动周围人一起关注青少年法律保护。”社区关工委负责人说。
“阿姨,我就是帮我爸爸买包烟,你就卖给我吧。”一句简单的台词,可是费了严盛阳不少力,“再加点恳求的语气”“摇摇收银员阿姨的手”……8秒的场景拍了将近10遍,小演员们都感叹着“明星也不容易啊”!宣传短片时长3分钟,共用5天拍摄剪辑完成,小演员们都是做完作业后赶到社区集中拍摄。“背台词我不怕,就是要表现好这个人物好难。”四年级的丛蕊一边看着台本,一边试着做动作,“动作不太自然,感觉不像自己说出来的话。”在妈妈的鼓励和指导下,孩子们逐渐进入角色,放开胆子,还有了自己的小创新。
拍摄场景涉及小区内的电子阅览室、小超市以及风筝博物馆,相关的工作人员自然就成了“跑龙套”,在小区的福满家超市里,收银员一边兼顾生意一边跟着对台词、练走位。南通风筝博物馆馆长徐俊华说:“我们博物馆的游客绝大多数是青少年,社区要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我们当然全力支持。”
生活中处处有法律条文
“家庭和学校保护有比较集中的范围和主体,司法保护涉及的内容又太过专业。”社区关工委负责人介绍道,“社会保护其实是我们社区保护未成年人的重点工作。”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参观游览等,看似不经意的行为都能够解读出相关法律条文。“社区的电子阅览室不仅仅只是提供免费公益上网服务,更重要的是要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北濠东村社区图书室管理员许田华每天都会记录学生的上网时间,看到玩游戏的孩子也会上前劝阻。
新平台为孩子保驾护航
北濠东村社区少年法学苑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创新工作方法,用灵活新颖的方式吸引众多青少年和邻里居民的关注。三年前,北濠东村社区成立青少年模拟法庭,通过情景再现的形式演绎了盗窃案的法庭审理过程,孩子们亲身体验到法律的严肃性。如今,社区依托“北濠东村青少营”QQ群、“东村在线”微信平台等网络平台扩充少年法学苑的内涵。
“我们在微信平台上开设‘空中关工园地’栏目,定期普及关于青少年的法律条文,让孩子和家长一起学法、懂法、守法。”法律宣传短片的公告、小演员招募以及展播都在“东村在线”微信平台上发布,获得了居民300多条的阅读和转发。“这次拍摄手段和宣传渠道都是我们的新尝试,目前看来这种方式的传播力很大,对于少年法学苑的法律宣传很有益处。”北濠东村社区关工委负责人说道。
本报通讯员肖潇 本报记者王金霞
(此文见江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