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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南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 字体:【大 】【中】【小】
各街道(开发区)、区教体局、区民营经济、区政法系统、公安分局关工委:
接市关工委、市文明办通知,在今年南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30周年之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市关工委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通报表彰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分配我区推荐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9个、先进个人12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奖项
1.推选范围:各街道(开发区)、社区(村)、学校和系统有关单位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2.奖项设立:先进集体奖、先进个人奖。
二、推选条件
先进集体: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建带关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关工队伍稳定,活动经常,基层基础工作扎实,老同志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同相关部门配合联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等各项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到实处并成效显著,得到党委政府肯定,受到青少年广泛欢迎,在本地区、本系统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先进个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热爱关心下一代事业;坚持围绕中心任务和青少年需求开展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少年,积极主动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工作有作为、有成效。
三、推选办法和要求
1.推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应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3年以上。推选推荐的先进个人,以“五老”为主体,在职干部比例不超过15%。最近3年内已经受到全国、全省关工委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参加推选。
2.推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应分别填写申报表(附件2、附件3)各一式三份,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区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顾园园,联系电话:85592085,电子邮箱:1115986813@163.com。
四、组织领导
此次推选活动是全市各级关工委总结关心下一代工作成绩和经验,推进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各单位认真对待、积极参选,精心组织、严格筛选、确保质量。同时,要大力做好宣传工作,把这次推选作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事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关工委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在南通市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贡献崇川关工力量。